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房产交税最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州房产交税最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州个人出租房屋是按照税费综合征收率来收取的,如果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2000元-30000元之间,其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不足2000元,税费综合征收率为4%;如果月租在30000元-100000之间,税费综合征收率为7.9%;如果月租金在100000元以上,税费的综合征收率是8%。不同地区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会有所不同。
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出租房子是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房产税。目前我国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所得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租房屋,每次租金收入都不超过4000元的话,是可以减免800元的费用;如果每次租金收入都超过了4000元,那么可以扣除20%的费用。那么房东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每次收入-房屋租赁所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10%。
3、 增值税的税费=租金/(1-5%)*1.5%。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教育附加税,通常是按照增值税的10%来征收的。房产税是按照租金4%来进行征收。如果个人出租房屋,预收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平均分摊之后,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话,是可以享受微小企业免收增值税的优惠。
东莞市不动产中心回复,根据统计,自7月4日市***批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以来,在符合政策范围内,全市共处理土地用途及房屋用途历史遗留问题约14万宗,涉及房屋面积约1677万平方米,房屋坐落的土地面积约716万平方米,包含了商品房大确权、一手***和二手交易,基本涵盖了目前在办的不动产登记的各种业务类型。其中,8月份《操作细则》出台以来,共办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约4千宗,总面积约265万平方米。
房屋对市民而言,就像是一块“心头肉”
据了解,从2017年年初开始,经市***常务会议、市人大党组会议、市政协党组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7次会议讨论研究,市国土***局牵头上报的《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和《关于改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请示》已经获得通过,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操作细则>的通知》和《关于改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
2018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在市委、市***领导下,按照市国土***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政策精神,按照由简及繁、由多及少的原则分类实施、科学推进,逐步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在南城房管所,市民正在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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