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购买政策规定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购买政策规定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需要这么操作的。
可以持离婚协议、离婚证、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再持离婚协议、离婚证、产权证、***到单位开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了。
1、需要看你购买的是什么类型的房产,普通住房(享受减免)、非普通住房(不享受减免)。
2、购买普通住房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婚姻状况证明,90平方米以下1%征收,90-140平方米减半征收。
离婚房子过户给另一方,是办理离异析产过户,只有200元手续费用,没其他税费,
所以,计算持有住房时间,是看当初得到住房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时间,
如果再次卖掉,之前契税证明满2年,可以免除5.55%营业税,
如果是卖家满五唯一住房,过户再免1%个税。
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手续费几百元,
印花税万分之五,
契税,买家如果首次买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契税1.5%,
买家二套买入前提,90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契税2%
泻药。
对于你提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已经将房产过户登记给孩子了,若现在孩子已经成年,则在未经过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出售房产的;若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若不是为了孩子的权益考虑是不能卖房产的。
2、夫妻双方并未将房产过户登记给孩子,夫妻二人共同决定撤销赠与并将房产出售,这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
3、夫妻双方并未将房产过户登记给孩子,现在只是其中一方希望卖房,另一方不同意卖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属子女,房产未过户是否可以撤销赠与的问题,早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个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各地法院也出现了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但随着2015年12月4日最高人民***公布的婚姻家庭***典型案例《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案》的公布,关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已经比较明确。最高院的观点认为,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在未撤销赠与的情况下,房产所有权应归属小孩,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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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你的名字?
既然都问了这个问题了,多半情况也是没有名字的。所以,就没有名字的情况下:无论是是法条上看,还是从实际的判例来看,对于“婚前全款购买,离婚后增值部分”,都是很明确的。根据《婚姻法》可知,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了,增值部分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其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其实是不用分割的。
但在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在判断财产增值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当事人基于身份关系对于财产增值贡献的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有维护、保管、投资等星期,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如果财产的增值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即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那么财产的增值部分就应当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法律把个人投资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规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原因是夫妻二人为了生活、生产都付出了心血和劳动,如果把此收益只归为一人,显然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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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购买政策规定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购买政策规定最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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